劳动纠纷本人于2020年8月入职A公司,担任会计一职,月薪4500,自本人入职以来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,也未缴纳社保;
2021年7月开始本人的社保由B公司缴纳,9月开始本人的工资由B公司发放,随意更换主体用工也仍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;
B公司的法人是A公司的其中一位股东;
2021年10月29日,以A公司经营不善为由,辞退本人,让本人11.1开始就不用去公司班,期间就赔偿问题与本人意见不和,只愿意支付半个月工资为赔偿金,本人坚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,告知本人需要同其他股东商议之后给本人最终的赔偿结果,直到11.2仍未给本人任何回复,本人前去公司做工作交接手续,去公司之前本人与B公司法人通了电话,本人要求他给开具离职证明及辞退通知书,告知本人离职证明可以开具,辞退通知书开不了,之后本人去公司办理交接手续,交接完毕又告知本人离职证明开不了,辞退通知也开不了,只在工作交接单上签了字,随后告知本人11.15发薪日之前会给本人回复,关于工资及赔偿金及离职证明等事项,11.15本人给B公司发微信询问工资及赔偿金及离职证明一事,只告知本人结汇出现问题,全体员工工资均未发放,11.30下午六点多给本人发微信告知一会先将本人10月工资发放,直到现在,本人仍未收到任何款项。
现在想走劳动仲裁,不知道诉求该怎么写,关于工作年限该怎么计算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