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书遗嘱该怎样书写?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1-24 00:18) 点击:234 |
自书遗嘱应符合下列条件; 1、立遗喝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。 2、立遗病人必须亲笔签名,必须在遗嘱上亲笔注明年、月、日。 3、立遗病人须有立遗嘱能力。 4、遗嘱须是立遗病人的真实意思表示。 5、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。 6、遗响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响人的个人财产。 7、遗响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。 【法律依据】《继承法》第十七条,公证选响由遗病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自书遗嘱由遗啊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 代书遗响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选据人签名。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 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啊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(《继承法》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)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:自书遗响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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